1.我社保留在不减少行程所列景点的情况下,有权调整景点的游鉴顺序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游览变化和景点减少等情况,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。
2.自由活动期间司机、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。自由活动期间请游客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,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,若有发生,与旅行社及导游无关。
3.如有接待问题请当时当地提出,双方协商解决,事后提出恕我社将无法协调不予处理!如遇投诉问题,我社严格以客人所签意见单为准。
4.一切私人贵重物品如现金、证件等请妥善保管、如有物品遗失后果自行承担;
5.客人在当地如自愿放弃当地景点游览、用餐、住宿等,其单项费用我社均不退。
6.团费不含(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)一切私人消费、自费项目(请了解自由活动期间旅游攻略的项目价格和时间)、人身意外保险。
7.如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,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,与旅行社无关。
8.组团社行程若与我社散拼行程不符所引发的投诉纠纷,我社概不负责。
9.组团社有义务提醒特殊人群(老年人、未成年人及残疾人)的保障措施。
10.所有自费项目为自愿,是否前往由报名人数决定,报名人数过半才可以前往。
11.本行程内所有特色餐为本社友情赠送,不吃不退。
12.行程所有自费景点不允许使用任何优惠证件。
13.儿童价不含门票,如果超出身高所产生门票,请游客自行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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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团自费项目补充协议
鉴于乙方报名参加甲方 旅行团,依据《旅游法》、《合同法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,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,就乙方报名参加的旅行团中自费项目明确如下,并达成如下补充协议:
1、自费项目游玩时间安排为《旅游行程单》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,具体项目对应的时间以《旅游行程单》为准。
2、乙方报名参加的旅行团可选自费项目如下表,乙方报名时根据个人兴趣及需求进行选择,乙方亦可以在行程游览过程中另行决定是否参加;乙方在报名参团时选定自费项目的,相关费用作为包价合同价款的一部分。乙方在行程过程中选定参加自费项目的,相关费用由导游代收。
3、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包价旅游合同的附件,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。
行程中参考自费景点如下:
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,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,甲方要求在游览行程过程中,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,旅行社提供以下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供游客自行选择,从而丰富行程内容。
活动项目名称 游览时间 价格